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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四次】【大会发言】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1-26 | 浏览:5784次 ]

区政协法制群团工作组

为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区政协法制群团工作组就我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严格办案流程节点。区法院率先推行团队化办案模式,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执行案件立案庭立案后移送至执行局综合组,由综合组统一实施财产“总对总”查询,转至保全组、快执组、普执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共设置37个流程节点,各组按流程节点要求实施保全、财产冻结扣划、线下查询财产等,使各流程节点层次更加清晰,各阶段办案人职责更加明确,案件执行质效明显提升。2019年上半年结案平均用时93.24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9天。

(二)涉案财产实施网络拍卖制度。区法院制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办法》,财产变现效率大幅提升,杜绝了财产处置“久拖不决”、“利益输送”等问题。截止目前,已通过网络拍卖房产、车辆、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近百件案件涉及财产,成交溢价率平均超过7%,为当事人节约数十万元佣金。

(三)将反规避执行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突破点。全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未履行债务被执行人消费制度,对不按期如实审报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限制消费等措施,并通过专用网络系统与出入境、交通旅行、工商管理、招投标管理等部门链接,限制其出行、投资、投标、高消费等行为。

(四)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2018年,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金台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共治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区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区政府建立执行案件特困救助基金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拨付区法院20万元执行救助基金。2016年以来,共动用该基金77.7973万元,对91案105名困难申请人予以救助。

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问题突出。近年来,区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大幅增长,执行案件亦是如此,但因编制限制等原因,办案人员始终没有增加。繁重的工作任务使执行人员工作压力、心理压力加大,身心俱疲,导致影响案件的执行。

(二)办公环境和设施保障滞后。现在的区法院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所建,虽在原址上进行了扩建,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求。执行指挥中心建在法院东办案楼三楼,执行局位于南办公楼四楼和五楼,而案件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模式都需要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展开,但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各庭室相距较远,给工作开展带来很大不便。

(三)法院执行体制改革任重道远。执行团队化办案模式、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是当前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区法院员额法官名额较少,导致执行部门数量更少,甚至不能满足成立执行裁决组等执行改革所必须达到的条件。

实施分段集约执行,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当事人可持恢复执行申请书到法院要求恢复,但是如果这种情形不加以规制,极易造成案件无限制的恢复,再无限制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导致大量案件无意义、无限制的循环和沉淀,造成执行资源极大浪费。

三、几点建议

(一)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源头治理,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倡导在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对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避免大量案件经过审判程序后当事人依然不主动履行,使之大量进入执行程序。二是增加法院人员编制和法官员额数量,“缺员少编”是整个法院都面临的问题,在人员普遍紧张的情形下,执行人员紧张同样如此。在正式人员暂时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增加临聘人员,以增加司法辅助力量的方式予以缓解。三是加强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由区委政法委加大协调力度,推进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司法权威,对“老赖”形成有效震慑,减少案件数量和办案难度。

(二)加强执行硬件设施建设。区法院办公场地异常紧张,尤其是执行部门办公场所不足,办案分散,建议进行法院审判大楼筹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对法院执行工作乃至法院整体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三)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重点开展办案团队化、分段集约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工作,全面建立健全新的执行工作机制,高效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工作平台,健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执行办案机制。针对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当事人接待、案件恢复执行等突出问题,学习借鉴外地法院执行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工作创新,切实解决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