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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四次】【大会发言】关于我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调查与建议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1-26 | 浏览:5360次 ]

政协东风路街道学联组

我区老旧小区较多,2003年以前建设的多层楼房均未安装电梯。按照宝鸡市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试行)》(宝政办发〔2018〕32号)文件要求,我区从2018年起开始推行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既有住宅共增设电梯35部,其中已竣工验收运行15部,正在验收6部,正在建设7部,申报中2部,向主管部门表达安装意愿的3部。从全区整体情况看,东风路街道辖区增设电梯的数量占全区绝大多数,为了进一步加快这项民生工程的推进实施,政协东风路街道学联组组织委员对加装电梯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结合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电梯安装成本较高,费用分摊困难。一般情况下,一部居民住宅楼电梯价格在40万至50万元之间,单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同时由于资金主要依靠居民自筹,《意见》规定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但在实际执行中,楼层高低费用分摊系数由于没有具体指导意见,分摊比例不好把握,协商起来难度很大。

(二)居民意愿分歧较大。层高的居民,尤其是家里有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居民,对增设电梯的需求很大,而居住楼层低的居民需求相对较小或无需求,年轻人需求小,老年人需求大,意见较难统一。特别是在申报时,市住建和市规划部门要求需要增设电梯的单元全体业主同意签字方可审批加装,这导致在申报环节常会遇到“卡脖子”情况。

(三)后期需要维护费用。我区多数老旧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无物业或物业收费水平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增设电梯后,因电梯运行产生的日常维护资金需要再次分摊,会给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这也是申报难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审批手续繁琐。增设电梯需要专人在国土、规划、住建、供电、消防、质监等多个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意见》要求,需要该单元的业主共同协商指定专人牵头负责,从实际情况来看,在业主中推选这样的牵头人困难很大,且增设电梯需要工程设计、现场管理、安全防范等专业知识,牵头的业主一般都比较欠缺这方面能力,大多业主只能委托电梯公司代办手续,而有些电梯安装公司为抢占市场,则会出现夸大宣传、未批先建等情况,容易造成经济纠纷、安全隐患等矛盾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政策跟进力度不大。《宝鸡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从资金筹措、实施程序、管理维护、政策分工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缺乏部门激励与考核机制,职能部门推进动力小,工作阻力较大,最关键的是每个镇街每年还有增设电梯指标控制数额限制,超出当年限额的不能给予审批。

(二)意见集中较为困难。增设电梯应当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并遵循《意见》中规定的“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但由于年龄、经济条件、楼层高低等客观条件不同,往往需要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之后,电梯增设工程才能进行

(三)责任主体不明晰。目前增设电梯进展顺利、完工交付使用的大多是单位型小区居民楼,业主基本为本单位职工家属,问题协调相对顺畅,能够推举出业主代表负责工程施工,对竣工验收、后期运营维护也有责任主体牵头管理。而其他板块型小区居民楼则存在业主和房屋权属复杂等因素,尤其是后期施工和运营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更难解决。

(四)费用承担难以协调。按照文件规定,业主自筹资金增设电梯的,在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给予资金补贴(资金补贴来源为老旧小区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停靠7个楼层的每单元补贴15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3000元。目前我区老旧小区安装一部电梯费用大约为45万元,除去政府补贴15万,居民还需负担30万元,资金量较大,居民之间经济利益协调难度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住建部门牵头,发改、财政、规划、消防、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为电梯增设工作实行一站式审批,由专人进行协调管理。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建议在现有市上15万元补助基础上,区上再适当增加资金补助,并协调公积金管理部门,可提取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集资安装电梯。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专业运营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参与增设电梯,由专业运营公司作为主要出资方和建设方,拥有电梯产权和建成后的运营权,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公司可以通过出售使用权、电梯广告等来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