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金台区政协委员约谈会制度 |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2-10 | 浏览:6023次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政协机关与委员之间的沟通了解,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约谈会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每次约谈日,由区政协办公室或专委会提前一周发出通知,参加约谈委员要认真做好准备。 第二条 约谈会按界别组织,有关区政协委员参加。 第三条 约谈会由区政协主席会组成人员主持,办公室、各专委会承办,机关有关同志参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第四条 约谈会实行有主题或无主题约谈。委员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反映所在界别和代表层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呼声;对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条 约谈会反映的情况,由承办部门进行整理,形成专题报告或《社情民意》,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