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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关于加快我区农业示范园建设的调研报告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8-04-11 | 浏览:7378次 ]

关于加快我区农业示范园建设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中推进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前提。近期,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区农业示范园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示范园的发展,将农业示范园建设作为我区农业转型突破的重点,积极给予支持扶持,截止目前,以“陕西省(金台)现代农业园区”为龙头的四大园区共流转土地5600亩,入园企业11户,协议总投资达10亿元,已完成投资1.694亿元,农业示范园发展起步良好。

(一)合理规划布局,四大园区初具规模。

1、“陕西省(金台)现代农业园区”位于陵原,涉及胜利、陵原、宝陵等13个行政村,规划占地15000亩,是省政府首批命名的25个省级农业示范园之一。先后投资13040万元,实现了引水上塬,积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农业示范园的项目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目前,园区共引进惠丰红豆杉、唐苑、大盛农业、丰华大棚樱桃、正航农业、古润农业、御龙重点项目7户,园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800余人,2012年实现产值2480万元。

2、六川河生态农业园区位于硖石镇六川河。园区按照“一个示范园,五大示范生产区”的总体布局,累计基础设施投资2880万元,经营性投资1800万元,建设集生态养殖、果蔬采摘、休闲垂钓、农家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农业示范园,栽植果园200亩,发展养殖水面20亩,野猪和土鸡等特色养殖近8000头(只),生态餐厅和窑洞宾馆全面建成。

3、瑞丰田园农业示范园位于蟠龙镇,园区占地500亩。2011年开工建设,建成日光温室2000平方米,钢架大棚80个,栽种果树约100亩,完成投资5OO万元。

4、卧龙生态园按照“六大功能区(石景文化展示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农耕文化体验区、花卉盆景观赏区、垂钓健身休闲区及旅游商品采购区)的规划要求,于2011年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投资1600万元,沿引渭渠两岸栽植了西府海棠、雪松、国槐、皂角、柳树等乔、灌木10万余株,栽植直径40cm国槐、皂角、柳树等百年古树300余株。

(二)招商引资成绩显著,投资热情高涨

我区地处城郊,具有率先发展农业示范园的有利条件。目前农业示范园区的良好发展前景,吸引了众多投资者投身园区建设,特别是城市富裕资金流向园区建设趋势日益明显,为我区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土地流转加农民收入增加

农业示范园的建设,促进了我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平均每亩流转费在1000元左右,农民每亩土地纯收入增加700元左右。全区流转土地5600,可增加收入392万元。农民就近在园区的打工收入,预计年工资收入640万元,增加农民收入超过1000万元。同时,园区发展带来了新的农业经营理念和新的技术,这将会给农村经济带来很大的社会效益。

(四)组织机构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我区农业示范园建设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农业局抽调专门人员在陵原设立了园区办公室。2011年陕西省(金台)农业园区成功挤入全省首批农业园区项目,争取专项资金500万元。科技、农业、林水等部门整合项目资源,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1300万元,实现了引水上塬,解决了陵原园区的用水问题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园区所在镇街积极协助做好土地流转、环境保障等工作,为园区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水利仍是制约农业园区发展的瓶颈。我区农业大部分位于渭北早塬,人均水资源为276立方米,仅占全省人均水资源的四分之一,属资源型缺水地区。委员视察中看到瑞丰田园、卧龙生态园、陵原农业园区都不同程度的缺水。

(二)政策支持不完善。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并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行土地政策不能满足休闲观光企业对用地的愿望。目前,大多数园区企业普遍面临资金不足,但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不能抵押,较难得到金融部门支持。同时,大面积土地流转是农业园区建设的必要前提。由于我区地处城郊,土地流转价格普遍较高,且企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不愿也不可能与农户分散谈判,出现了个别农户不愿意流转的情况,影响了整体开发建设。

(三)园区投资主体不太熟悉农业,示范效应未能得到较大的显现。我区园区引进的投资主体多数对现代农业不太熟悉,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把经营方向定位在休闲观光农业上,恐怕不能适应城市居民多方面的消费、休闲需求。农业项目的生产周期较长,而我区农业示范园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有影响的品牌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

(四)社会化服务需要加强。现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服务能力较弱,在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抗拒风险等方面不能满足园区企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农业项目受外部环境--自然灾害如冰雹、降温、瘟疫、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冲击影响较大,自然抗风险能力较弱。我区农村大多数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园区发展面临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三、推进我区农业示范园发展的建议

发展农业示范园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形式。委员建议我区应坚持用工业园区的理念建设农业园区,把现代农业的内涵充分融入农业示范园,加大政策扶持,创新运行机制,提升建设水平,引领金台现代农业发展。

(一)整合项目,齐抓共管,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区政府要把农业示范园建设作为我区农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作为推进“四化同步”的前提和基础,合理规划主导产业、特色基地,与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相衔接。按照“园区建在那里,项目资金就跟进在那里”的要求,整合现有支农项目,实行部门联动、项目跟进、政策倾斜、资金捆绑,优先考虑,重点投向农业示范园建设。加大农业示范园农田水利、土地平整、机耕道路、电网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用水、用电、用地享受优惠政策,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形成对企业具备足够吸引力的产业氛围。支持示范园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品牌创建、销售市场开拓、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施全程扶持,打造园区名牌产品,发挥生产要素的叠加效应,推进示范园由产业规模扩大向产业链条延伸,提升示范园建设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促进农业示范园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制定我区《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示范园发展的意见》,对土地流转和示范园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补助,借助政府“有形之手”,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倾向。另一方面,要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大力推广制式合同,防止假借“示范园之名”兴“圈地之实”。依托农经体系,建立农户承包地流转平台,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创新流转模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土地流转,鼓励示范园及周边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组建合作社,吸引企业入驻园区、建设园区、开发园区,实现土地资本化运作,加快以土地为先导、各种生产要素向示范园集中和流动。

(三)依托资源,加强对接,强化农业示范园科技支撑。保持示范园与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发挥农业专家团、农业产业体系专家资源优势,广泛吸纳省内外知名专家入园指导,鼓励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知识资本化入股参与示范园科技开发,同时加强对入园企业经营者及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科技保障能力。优先选择科技含量高、技术熟化、生产效益好的创新技术和实用技术项目,在示范园进行密集应用和示范展示,形成操作规范,提升示范园科技含量。

(四)创新机制,加大宣传强化管理,推进农业示范园持续发展。逐步完善示范园建设机制,制定出台农业示范园发展标准,明确用地使用性质,实行示范园准入制度,从建设面积、资金投入、种植标准、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把审批关口,建立农业、规划、土地、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批制度,防止一窝蜂式发展,预防因盲目发展造成的投资浪费。加大对我区农业示范园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对外宣传力度,形成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示范园企业相互合作,实现技术管理人才、名优品牌、基础设施共同使用,降低生产成本,形成聚集效应。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在支持现有工商资本发展农业示范园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联户经营、股份合作、农民合作社流转,使农户成为参与示范园建设的主体。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示范园积累为基础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拓宽示范园资金投入通道。坚持投资与受益对等的利益分配机制,兼顾企业与农民利益,保证示范园良性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