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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有关情况的意见建议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01-05 | 浏览:44266次 ]

宝鸡市金台区硖石镇位于八百里秦川西端。距市中心3公里,境内高山林立,道路蜿蜒崎岖,地貌复杂、植被茂密、气候宜人、景色优美,总面积151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5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9万人),耕地5.6万亩,林地8.9万亩,辖区群众农业收入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油菜、大豆等经济作物和种植柴胡、黄芪、丹参等中药材以及发展林下养殖为主。

近年来,硖石镇积极响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指示要求,随着各项保护措施的加强,镇域森林抚育成果显著,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连年上升,尤其是野猪、野鸡、红腹锦鸡、獾等野生动物数量猛增。自去年冬天以来,我镇地处深山的大柳树村、张家崖村、车辙村、交口等村农户种植的小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遭受野生动物破坏情况严重,据统计,前期已有小麦250多亩、油菜50多亩、玉米200多亩遭到破坏,造成群众经济损失10万余元,已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目前,政府对野生动物危害群众农作物的经济补偿,申请补偿程序繁琐,补偿标准偏低,过程较长,辖区部分农作物遭破坏的群众因无法驱赶野生动物并长期未得到补偿,地处较偏远的群众意见较大。

意见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多措施防御。由政府部门负责,对地处较为偏远的村组、野猪经常出没的地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再不伤害野生动物的前提下,采取围网防御,栽水泥桩、拉粗铁丝网的方式将耕地围拢;对野鸡、红腹锦鸡等野生飞禽,政府可以对地处山区的硖石镇、金河镇每年列出财政预算,安排类似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和采购电喇叭等技防手段,驱赶野生动物,同时,依托现有的护林员(提高护林员待遇),由林业部门提供辖区野生动物食物,在远离农业生产地区进行投放,保障野生动物食物需求,杜绝或减少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的破坏。

二是上级动物保护单位建立专门补贴渠道,针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基层乡镇政府,每年给予一定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用于破坏农作物经济补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等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需要。

三是简政放权,林业部门应当简化群众申请补偿资金程序,提高经济补偿标准,达到亩产经济效益的百分之七十左右,给予乡镇政府认定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权力,做到应补尽补,利用“一卡通”直补农户,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山区有坡度的耕地,粮食产量过低,农户耕作一年,粮食收入有时还不抵投入生产费用,希望政府部门加强调研,对不适宜耕作的土地,积极争取退耕还林项目,将耕地变为林地,腾出劳力,利用距离市区较近的优势,采取务工的形式增加家庭收入,同时也为野生动物提供了活动场所。(硖石镇政协学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