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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编辑制度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2-10 | 浏览:6960次 ]

以反映社情民意为主要内容的政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基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现根据《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地方的工作大局,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优势密切结合,为建立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促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服务,在加快建设绿色现代平安幸福新金台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条 着力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围绕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对大量零星、孤立、分散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加工提炼,从中发现并反映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所反映的信息要真实准确,保持生动鲜活,尽量原汁原味;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同党和国家以及地方的大政方针“合拍、对路”,又要突出新视野、新角度,富于建设性;尽量减少层次和中间环节,提高报送时效性;把一事一报同综合报送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第三条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区政协要从制度上切实维护和保障政协委员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的民主权利。要为政协委员提供有利条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委员约谈会、走访委员等形式,广泛收集并认真整理报送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建立健全政协信息员制度,聘请一批在各界别有代表性的政协委员、政协专委会特聘委员和各界别活动组联络员担任政协信息员,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政协信息员每年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2条。广大政协委员要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群众,主动了解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每年至少反映2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四条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要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反映统一战线成员内部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看法和主张,每年至少反映2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五条 充分发挥政协各界别的作用。各界别和界别活动组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界别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所在界别委员就近就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重视反映本界别有代表性的群众意见,反映一些人数不多但需要引起关注或合理兼顾的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反映一般渠道不易掌握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每年至少反映2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六条 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政协专门委员会是社情民意信息的重要来源。各专门委员会要发挥专业人才集中的优势,重视了解、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社情民意信息,综合运用履行职能的各种方式,反映委员们在经常性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反映2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七条 加强对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对政协各类参政议政所取得的成果,如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等包含的社情民意,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转化为信息形式及时上报。

第八条 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机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对象为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社情民意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是: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代表性、建设性意见的反映;对重大突发事件、严重灾害实情和意见建议的反映;对一个时期内社会各界人士的一些重要思想反应,特别是民族宗教界人士、港澳台人士和海外华人华侨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反映及意见建议等。

第九条 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策划和分析机制。政协信息职能部门要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以及地方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研究信息收集报送的重点选题,制定信息收集报送计划,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和政协委员。要定期组织政协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的同志,对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提出有见解、有深度的对策建议。

第十条 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的编审和报送机制。严格信息稿件的登记、选稿、编辑、审批和报送程序。对涉及市、省、全国的重要信息,以《金台政协》报送市政协;对涉及全区的信息,通过《社情民意》专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以《政协信息》、《社情民意》和《转报单》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经办公室副主任、秘书长分别审核后,送区政协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发。区政协委员、政协信息员、各党派团体、各界别活动组、镇街学联组,可以将所收集整理的社情民意信息,直接报送给区政协办公室。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的跟踪、反馈和督办机制。政协办公室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进入党政领导机关决策信息的收集、受理和反馈程序中。完善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和采编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定期向提供信息的区政协委员、政协信息员及各信息参评单位,反馈信息的采用、领导批示和处理落实等情况。区政协主席会议每年对区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信息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评比和激励机制。每年召开一次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总结表彰上年度工作,研究、安排当年工作;对于成绩突出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者,是政协委员的纳入“五个一”活动考核表彰;不是委员的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予以物质奖励。凡提供的信息被区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被市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省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40元;被全国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60元。凡提供的社情民意被区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市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40元;被省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60元;被全国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