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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区政协公务用车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2-10 | 浏览:6561次 ]

一、车辆实行专人管理,统一由政协办公室调配使用。

二、车辆管理必须做到全面周到、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保证机关工作和领导公务用车。

三、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或公车私用。

四、严禁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节假日期间车辆须统一停放在区委大院。 

五、司机要爱护车辆。要勤检查、勤擦洗,保持车辆运行状况良好。

六、司机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服从调度、正点出车,不准

擅离职守。

七、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谨慎驾驶,保证

行车安全。严禁违章操作或酒后驾驶。

八、车辆维修、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凭车辆维修审批单按填写的维修项目在指定的车辆维修企业维修,凡超过1000元的维修项目须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维修。

九、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加油车辆采取一车一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办公室每月统计和通报各车辆行车里程、加油总数。

十、司机应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

度。违章行车、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所造成的事故由本人负责,并作严肃处理。

十一、对于近距离交通便利地区,尽量乘坐公交车或自

备交通工具,确需用车时,应向办公室主管人员申请用车。

十二、车辆因公外出市区,实行车辆外出审批制度,由

司机填写审批单,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紧急公务来不急填写审批单的,可先出车后办理手续。司机每月的出差补贴费凭《车辆外出审批单》按规定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