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通知】关于对2020年度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办视察的通知 |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11-19 | 浏览:6554次 ] |
——————: 根据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和提案工作有关制度要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拟会同区政府办并邀请部分提案委员,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被列为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办视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视察的重点提案和承办单位 2020年度重点提案共3件: 1.37号提案,赵冰冰委员《关于建立律师志愿者进校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制度的建议》,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2.46号提案,姚军锋委员《关于释放城市经济活力,打出提振消费“组合拳”,助力企业经济复苏的建议》,承办单位:区商务局。 3.51号提案,王延武委员《关于加大疫情后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承办单位:区发改局。 二、时间安排 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20时在金台市民中心前广场集合,统一乘车视察。 16:30 在金台市民中心十四楼小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三、参加视察人员: 带队领导:朱明科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陈旭东、孙向军、张军福、刘 帆、刘 洋 刘斌涛、杨敏辉、赵冰冰、李 栋、王卫国 付建勋、林长会、郑卫平、王建文、白 博 郑旭宏、姚军锋、王延武、黄 勃、郭宝莉 王克阳、王 霞、闫 臻、张 红、闫建平 钟建红、张小斌、张蔓莉、拓胜国、王文涛 李 举 四、具体要求 1.被视察单位要按照督办视察内容,结合职能工作和提案办理工作实际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并安排好相关视察点及相关工作资料。汇报要突出职能特点工作特色和办理效果,言简意赅。参加集中汇报的单位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参加督办视察的人员要按时参加督办视察活动并对督办视察报告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党员委员发挥好核心引领作用。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视察活动的,要向带队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 3.被督办视察单位及视察点由区政府办负责通知和落实,督办视察组人员和邀请参加的提案委员由政协提案委负责通知。
政协宝鸡市金台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