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政协进行公办幼儿园下延托育机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微协商” |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7-07 | 浏览:12474次 ] |
7月6日下午,金台区政协就我区公办幼儿园下延托育机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在金台区教育体育局7楼会议室进行“微协商”。区政协副主席丁宝平出席并指导会议,区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刘宝娣、区卫健局副局长王保卫、区教体局副局长梁生荣以及区卫健局、教体局、民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卫健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要求,结合托育机构的“一法一条例”,从新生人口数量、人口务工情况、老龄化数量分析三方面认真分析了托育机构建设前景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教体局在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区”的基础上,全面汇报了全区公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布局、学位数量、师资力量,详细分析了全区公办幼儿园下延开设2-3岁托育机构的可能性与实操情况。 丁宝平强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和家长对早期托育的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全面深入贯彻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长期发展有关要求,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切实解决育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中省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开展下延服务,增加更多的托位数,解决育龄群众的后顾之忧。 丁宝平要求,区卫健局、教体局要加强工作联动协调,前往开展幼儿园下延工作做得好的县区取经借智,拓展思路,积极借鉴周边县区幼儿园下延的成熟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做好下延服务的相关准备工作。区卫健局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拓展托育服务路径,通过项目申请,向上争取资金,运用多种方式统筹托育服务工作,探索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路子,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到托育服务工作来,及时跟进相关政策落实,真正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幼有所育”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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