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案由:金台区处于老城区,受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生活习惯,环保意识不高等因素制约,部分居民使用燃煤灶、液化气做饭、燃煤取暖等问题仍然存在,我区各宗教场所也普遍使用燃煤灶燃煤锅炉烧水、取暖。清真寺等部分宗教场所响应政府“铁腕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要求场所自行拆除了燃煤灶燃煤锅炉。特别是2018年我区认真落实各级降污治霾工作要求,下茬推进燃煤锅炉拆改,禁燃区内实现燃煤灶燃煤锅炉清零。
存在问题:由于部分老旧住宅楼、宗教活动场所供气、供暖的问题没有解决对部分居民日常生活、冬季取暖、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活动带来不便。比如清真寺内设有市区回族殡仪馆(洗礼室)、信教群众每天五次参加宗教活动前需要沐浴的沐浴室、礼拜大殿以前都是采用燃煤灶、燃煤锅炉烧水、取暖。燃煤灶、燃煤锅炉拆除后虽有利用大网供暖、天然气烧水计划,但实际困难和问题较大,有可能长期停滞,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一是与供热供气等单位对接难度大,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中,项目验收一般由供气供热企业认定,增加了工程成本和群众负担。二是宗教场所均属于非营利组织日常支出仅仅依靠信教群众的自愿奉献施舍。天然气入网(开口)居民每户3220元。暖气入网费每平方36加上0.80元图纸审核费共计36.80元。
建议: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要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作为各项工作的检验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推广低碳绿色生活,形成全民环保、全民共治的生动局面。建议区政府加大与供热、燃气等企业的协调力度,在项目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减免,协助镇街做好“双网”提升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
|